晋城市人事考试网 2023年山西省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大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贯彻执行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承办*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考试工作,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办法和标准,组织拟定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并逐步提
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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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博士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统筹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实施方案,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
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和突发*。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办法,并制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进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重大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和市人大*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承担市人民*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年山西晋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2年山西晋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晋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晋城市*机关职位和*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按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2年7月26日上午7:00
测评地点:晋城市体育场(晋城市城区凤台东街426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项目为:
男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
在执行过程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跑(800米跑)为1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分别见附件2、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手机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及体测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入闱。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入场。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提前了解交通状况,熟悉出行路线。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考生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泄露个人姓名,考生入场后手机实行统一管理,不准携带其他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规者取消测评资格。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测评项目、规则和注意事项,适当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
4.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理由提出缓测或免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建议考生慎重考虑是否参加;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宜继续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可随时提出退出。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其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自备防暑防雨物品、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带钉跑鞋。
6.体能测评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当日现场公布。
7.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体能测评工作不能如期举行,以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4。
报考*机关职位和*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机关职位和*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体能测评当日公布的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7日—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阳光丽呈酒店(晋城市城区泽州路568号)
(详见店内指示牌)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6。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件(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公告。考生要按照*防控要求,及早返晋并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4.*防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7。
5.资格复审*:0356-2122332。
附件1: 晋城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3:*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附件4:晋城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含体能测评人员)
附件5: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附件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附件7:*防控注意事项
2023年山西省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事业单位#导语】2023年山西省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无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人才队伍,全力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工作需要和机关人员*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名事业单位人员到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4.职位1、职位3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5日以后出生)、职位2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职位表》。
6.具有5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资格或职位要求的条件,除有明确要求外,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2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应回避情形的职位(具体情形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jcgov.gov*)、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zjj.jcgov.gov*)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以及后续的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相关工作安排及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jcgov.gov*)。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学位要求为填报学历所获得的相应学位。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2:00
资格初审由市住建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规定日期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规定日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12:00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选调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选调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改报。
2.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网站公布。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选调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住建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末位2名及以上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推荐表》或《报名表》、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实行差额的方式进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向上取整)。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干*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学校、社区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及以后各环节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选调人员,将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0356—2229226、0356—2229221(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
技术*:0356—2199482(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0356—2066122(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选调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公开选调期间,相关公告信息均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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