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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事人才网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元市人事人才网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元社保局电话12333

广元社保局电话为0839-3304759,可以联系12333,具体内容如下:

1、“12333智询通”智能服务系统通过对12333电话咨询中心知识库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海量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着重突出人机互动“对话”服务方式,实现了网站*形式和交互流程的创新。截至2021年年末,全国12333电话服务全年来电总量约1.5亿次,综合接通率为84.2%;

2、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是*重要的民生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将有助于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在民生服务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不仅成为广大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信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也提供了一个缓解或解决问题的渠道,将矛盾化解在了萌芽阶段。同时,各地在系统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在系统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电话咨询服务的形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各地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的业务协同、电话咨询服务系统与12333网站的互动、如何将人事人才服务纳入电话咨询服务范围等方面,需要做进一步研究。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广元市利州区委、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批准,广元天台*森林公园管理局、广元市利州区对外宣传中心2个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lzrsrc*/,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名额、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单位名额

广元天台*森林公园管理局是广元市利州区人民*的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

广元市利州区对外宣传中心是*广元市利州区委宣传部的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发部发〔2005〕1号)要求。

3、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4、报考广元天台*森林公园管理局,必须为旅游、建筑专业;报考广元市利州区对外宣传中心,必须为新闻、中文专业。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由*广元市利州区委宣传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广元天台*森林公园管理局共同负责,采取重庆市和成都市两个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重庆市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5月15日下午18:00。报名地点为重庆大学就业处。联系人:洪老师,*:023—65102385。

成都市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5月17日下午18:00。报名地点为四川大学就业处。联系人:朱老师,*:028—8540425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书面报名材料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和考察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初审在报名材料递交当时,由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填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填报者,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者参加笔试的依据,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1:3。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共2科。

2、笔试时间地点。重庆市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16日上午9:00开始。笔试地点为重庆大学A区六教学楼117教室。成都市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18日上午9:00开始。笔试地点为四川大学就业中心201教室。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70%)+加分。

3、加分。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审查后予以加分。

①在校期间是分院、系学生会、团委干部的,加2分;在校期间是校学生会、团委干部的,加3分。

②获三等奖学金的加0.5分;获二等奖学金的加1分;获一等奖学金的加1.5分。

③荣获分院、系或县级*委*表彰奖励的,加1分;荣获全校或市级*委*表彰奖励的,加2分;荣获省级*委*表彰奖励的,加3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笔试前将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现场报名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根据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名额,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现场报名处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因面试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时间、地点随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在应聘者本校和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确认拟聘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将《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各一式三份)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和申请确认函报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经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凭人事部门的确认复函,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实行一年一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本次公招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2009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人的学籍档案。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绩效管理确定其福利待遇,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八、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本次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之下,并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13518322298王先生

13981288002刘先生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2017年四川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89人)

关于2017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广委办〔2016〕38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7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广元组工网*gyzzb.gov*,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cgy.lss.gov*:8080,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广元人事人才网*cbrcw*发布)。

一、遴选职位(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89名,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管理岗位31名、专业技术岗位11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元市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市本级)和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贫困乡镇*政*正职领导、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副职领导,以及驻贫困村*组织第一*暂不参加本次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职位(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其中:

(1)未满30周岁(1987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事业单位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具备中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3)近5年来获得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可放宽至40周岁。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是指在*和省上规定的表彰奖励项目中所受到的表彰奖励。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具备公务员身份。

6.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17年10月2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30日上午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公开遴选职位(岗位)情况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遴选职位(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公开遴选职位(岗位)情况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主管部门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2017年11月8日—10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遴选名额为1人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3,遴选名额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2.5(出现小数的均收为整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对取消职位(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三)笔试

1.公务员职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笔试。由*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中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11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排名暂定于1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人事考试网公布。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由各主管部门命题并单独组织实施,考试重点内容为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11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排名暂定于1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笔试折合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岗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在其公众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表彰奖励证书和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不能形成竞争的职位(岗位),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

(五)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公开遴选单位的考官不超过2人,其他面试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省级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各职位(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岗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凡不能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岗位),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

考察工作在主管部门*组(*委)领导下,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报经*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的公众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报*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务员遴选到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遴选对象现任职务(岗位)层次高于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任职(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各主管部门设立监督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广元*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组织部:0839-32604611238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39-3263265

*:

*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科) 0839-326310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职位管理科 0839-3267026 326752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39-326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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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元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

2017年广元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xls

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元*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0日

我在这里祝福大家考试取得好成绩!发挥出最好的水平。你是个聪明和头脑灵活的人,我相信你一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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