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二手房信息 珠海搜房网二手房*
珠海二手房买卖需要几年
二手房几年后才能交易?
1、一般来说的话,如果当地没有限售政策,就没有年限要求。二手房想要过户的话,买卖双方一定要签订买卖合同,自己不会拟定的话,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
2、里面包含的内容也是很全面的。如果要使用自制合同的话,当事人需将自己的合同交由房地局审核,提出预审合格意见。限售政策是购买新房五年内不准*,购买二手房两年内不准*。不同的地方政策是不同的,朋友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买房者在看好购房够信息,并已经确认了买哪套房时,可以与卖方商议一下有关问题。记住查看房产证以及跟购房有关的相关证件,准备好*等等。熟悉小区的整体环境也是很重要的。
4、前面的工作都做好之后,就可以签合同了,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写的内容,了解好每一条,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疑问的话及时和对方交涉。
5、过户这个过程比较复杂,环节比较繁琐,大家要了解好,记清楚,以免办理时不了解程序而乱了阵脚,它的过程大致为登记,调档,验证,签约,中保,交款,过户。这些做完之后就可以领取房屋产权证了。如果朋友们担心有遗漏的话,可以去房地产管理局咨询一下。
二手房再次*容易吗?
1、买了二手房住几年再卖房好卖。只要你持有住房满2年,可以免除营业税。税费不高,所以好再次卖掉。
2、新买入的二手房只要没有房*、可以随时再次*、不受时间限制;若是有房*的话需要还清*后取得银行出具的还清*证明和他项权利证书、到房屋属地房管部门注销抵押登记,然后凭身份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大证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等*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登记。
3、需要提醒的是购入后不满2年对外*的话营业税和个税不能减免。
珠海红旗二手房到哪办过房手续
二房过户手续应前往市行政大厅房屋交易中心,需双方当事人出示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
二手房交易办理流程为:
1、挂牌公示房源信息;
2、核验房源;
3、网签合同确认;
4、资金监管;
5、缴纳税费、维修基金;
6、受理、审核;
7、记载楼盘表;
8、发放《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
9、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实时将房屋产权交易信息上传至市数字办的信息共享平台;
10、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房管部门推送的交易确认信息、完成登记后、将登记的信息实时传送至市数字办的信息共享平台;
11、房屋交易部门将登记信息记载至楼盘表。
二手房屋交易中所有收费都会出具正规发票,具体类型有:
1、交易手续费,住宅6元/㎡,其他用途8元/㎡;
2、房屋评估费,房产价值的0.5%;
3、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宗,其他550元/宗;
4、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混合结构造价990元/㎡×建筑面积×5%;
框架结构造价1150元/㎡×建筑面积×5%;
5、房产契税,地税局征收
首次购买住房面积小于90㎡,按房产价值1%征收(到房管局档案窗口查询,出具无房证明);
首次购买住房面积大约90㎡小于144㎡,按房产价值1.5%征收(到房管局档案窗口查询,出具无房证明);
购买第二套住房或者第一套住房建筑面积大于144㎡,以及非住宅用房,均按房产价值3%征收
6、营业税,市地税局征收
房产证发证时间超二年的普通住宅免征5.65%营业税;(普通住宅指面积144㎡以下住宅房屋);
房产证发证时间不足二年的征收房产价值的5.65%营业税;
7、个人所得税,市地税局征收
房产证发证超五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持房产部门证明,免征1%个人所得税。
除了上述这些,在房屋交易中还可能遇到其他税收。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首先要看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法律冲突。
5、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6、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鄙人以前做房产,所以比较通晓其中的利害关系。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珠海二手房挑选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的八大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的资质。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房地产他项状况、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等信息,这样就可以了解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查封,是否按揭*买的房子,*额多少等等。这样就不大可能因为受骗上当,买了被抵押的房子,钱房两空。对于中介*,可以索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留心付款方式
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付款方式是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之一,因此,在签定是应尽可能的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其次、其次付款数额做具体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一定要选择安全的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的是有关购房意向金的支付,一般情况下,买家在支付了意向金两天之后,如果卖家同意*,那么意向金将自动转为购房定金,此时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所以建议消费者在支付购房意向金时要三思。
如果买卖的房子有*,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一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如果卖方自有资金不足可以要求用买方支付首付款共同还款,这时买卖双方需同时到*银行,以免自己支付的首付款被移作他用。
3,确定交房时间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4,别让户口困扰你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一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5,当心维修基金被中介“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一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相应的物业管理*,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6,“先小人,后君子”
房产中介一般都预备了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中介一般都很好地考虑到了自己的利益,却很可能包括了对买方不利的霸王条款,所以当签订这些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耽误中介工作人员的时间而草草签字,对于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如“不论交易是否成功,均应当支付中介费用”的条款。交出房产证或是买房款,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
要注意的是,如中介未促成交易索要一定的费用却是合理的。《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7,佣金如何支付
签订了合同,买卖双方就要尊重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并诚信支付居间费用。《合同法》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果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提供的信息取得联系,私下交易,企图省去中介费用,不仅不容易达到目的,还有可能承担额外的违约责任。卖方也应当如实向中介及买方告知房产的真实情况。
有关佣金支付,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买方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卖方支付,或是双方共同支付,比例各占多少;是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分阶段,是何时支付费用。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是,买卖双方需支付房屋总价的2%给中介作为佣金,买卖双方一般各占半。
8,保留证据
交易过程中与对方及中介机构来往的书面材料,如合同、收条、身份证及房产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都要注意妥善保存,以免以后有纠纷时因为缺少相关的证据而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中介或是对方的一些决定自己购买或是*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坚持对方白纸黑字写下来。如对方的交易事项是由委托人完成的,要保留委托书和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的文件。《合同法》425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留相关的证据就可以有力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要提醒的是,房屋归谁所有,以房产机关的登记为准。卖家的房产证在自己手里并不等于卖家失去了对房产的权利,完全可以通过挂失重新补办。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可通过相应的资金监管机构(如网上房地产资金监管、部分银行的资金监管等)来约束房产交易,确保交易过程中资金、产权交割得到有效保证。
本文链接:http://www.wmyx8.com/html/87961052.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