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居家学习知识

榆林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榆林市招生考试服务管理平台

陕西榆林市2022年中考平行志愿解读

问1: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如何投档录取?

答:1.普通高中各批次内按照平行志愿“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录取。

2.同批次平行志愿录取,首先对所有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分根据每个考生所填写A、B、C、D等学校的先后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当出现考生所报平行志愿中的多所学校都符合投档条件时,只能投向最靠前的一所学校,不能同时投向多所学校。

3.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录取,每个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未录取或非本校录取的考生,考生及家长要慎重选择各批次内志愿学校的先后顺序,一旦被投档录取,任何人不得更改。

问2:考生填报志愿应注意什么?

答:1.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完成后,考生及家长须在县市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签字确认志愿信息,未经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报考志愿代表考生的就学愿望,任何人不得代替,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行限制考生报考。

2.考生应按规定的志愿格式、按批次选报学校。

3.考生在选报志愿时要切合实际,不要轻易放弃任何机会。报考志愿是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对每一个批次的志愿,考生都要慎重选择。如在第一批次志愿中,榆阳区和高新区考生最多可填8个志愿。

4.考生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发现密码不能正常登录,可在填报志愿系统登录界面选择找回密码来恢复初始密码,并及时登录修改。

5.今年中考前,市教育考试院为考生免费印发了《榆林市2022年中考政策宣传手册》,请考生、家长认真阅读了解政策详情,随时关注榆林市教育局官方网站(*jyj.yl.gov*)及榆林市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招生动态信息。

2022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分类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招生模式。依据陕西省招办《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2】3号)精神,我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模式为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18,在陕招生代码:814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学院基本情况。学院是由榆林市人民*主办、业务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校本部、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艺术学院6个校区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总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

第六条办学地点:新生分别按专业归口到相应校区就读,校本部位于陕西省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环路1号,邮编:719000。

招生信息网:**yulinvtc.edu*/zsw

招生*:

400-883-8149 0912-34560043456444 3456005

传真:0912-3456004

*:zsb14318@163*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各教学院系等部门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计划的编报,招生章程的拟定、上报、发布,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察及结果公示;教务处负责制定测试标准、组考方案及组织各教学院系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各环节的测试与考核,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九条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由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第五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

第十条申请参加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手续,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需于2022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sneea*)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sneac*)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11日至3月14日登录我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lzyzs.zeruisys*/Pro_BM/User/Login.aspx),填写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并在网上提交《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信息表》,并于3月14日20:00前自主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考核

第十三条我院于2022年3月15日、3月17日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考核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相关要求参加相应测试,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遵照*防控要求,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都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扫码、测温后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第十四条文化素质测试

1.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入学申请者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成绩,不参加我院文化素质测试。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折算为25分、B折算为24分、C折算为23分、D折算为22分,总成绩为6科换算后的成绩总和,满分150分。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学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2.“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50分,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不超过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第十五条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学院专业类测试标准,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和个性思维等综合素质品质,通过回答问题现场评分,并对考生选择专业提供合理建议。满分2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三校生”考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学院专业类测试标准,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与技术技能测试相结合,以技术技能测试为主的职业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考试,满分50分,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满分150分。满分200分。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招生测试成绩计算

“普高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三校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350分。

第七章综合评价招生预录取

第十七条我院将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按照综合评价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对考生进行预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成绩顺序依次排列。按照考生类型划定录取控制线,确定预录取名单。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我院于2022年3月23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于2022年3月24日8:00前,在我院招生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录取专业等信息)。若首次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学院将对缺额计划专业组织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仅限在我院参加考试,且首次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公示时间为4月9日12:00前。

第八章综合评价招生报到注册

第二十条被我院首次预录取新生于2022年3月24日8:00至3月31日17:00之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递补预录新生于2022年4月6日8:00至4月10日17:00之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我院于2022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第九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体系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学费 65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带室内卫生间),650元/年(不带室内卫生间),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三条学院建立了以“奖、助、*、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优秀学生和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助学体系:*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助学金2800或3800元/年、学院奖学金500–2000元/年、生源地助学*不超过12000元/年。

2.2022年,我院三年制中专毕业生录取到我院三年制高职者,免第一年学费。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是什么

根据《2023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要求如下:

第五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

第十条:

申请参加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手续,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于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3月13日17:00登录我校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并在网上提交《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信息表》,并于3月13日20:00前自主打印准考证。

该校简介: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榆林市人民*主办、业务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2月,经陕西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后正式成立。

学校组成:

学院由校本部、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艺术学院6个校区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

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考核:

第十三条:

我校于2023年3月18日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考核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相关要求参加相应测试,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第十四条:

1、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入学申请者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成绩,不参加我校文化素质测试。

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折算为25分、B折算为24分、C折算为23分、D折算为22分,总成绩为6科换算后的成绩总和,满分150分。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学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2、“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其中语文占45%、数学35%、英语20%,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不超过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本文链接:http://www.wmyx8.com/html/87959301.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